院务公开
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《发票开据信息》补充规定
发布时间:2017-07-04
各科室:
根据眉中医院发〔2017〕50号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印发《发票开具信息》的通知,我院从2017年7月1日起收取增值税发票时,开票公司同时提供增值税发票真伪识别单并加盖公司印章(进修学习票据除外),否则财务不予办理业务。公司登录网址如下:
网址: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/
进入页面名称: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。
另再次给各科室提供公司开票需要的《眉山市中医医院发票开具信息》
单位名称 | 眉山市中医医院 |
单位地址 | 眉山市东坡区苏祠路14号 |
纳税人识别号 | 511402451648391 |
开户银行 | 中国工商银行眉山分行营业部 |
开户账号 | 2313399109026408481 |
电 话 | 028-3823655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