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山市中医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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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建立工程审计服务库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1-28 本文来源:眉山市中医医院 浏览量:

一、项目介绍

根据医院工作需求,针对院内零星维修、小型基建项目结算审计,建立医院审计服务库。请具备合格资质、服务能力、相关服务经验、时效性的单位将资料按要求,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我院报名地点,欢迎各单位报名。

二、主要内容

1.项目概况:拟选社会审计机构参与眉山市中医医院工程款结算审计工作,为眉山市中医医院提供工程款结算审计,服务期限:2年。

2.特别说明:医院不保证入库供应商均能形成业务量,不保证形成平均业务量,具体业务量医院有权依据医院业务量及供应商的服务状况自主分配。

三、服务范围

本项目主要服务地点为:眉山市中医医院(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)、东坡区精神病医院(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碧江村)、龚村养护中心(东坡区尚义镇龚村2组)及其它分院。

四、相关费用

根据相关文件按工作量计算,取费标准参照川价发【2008】141号文件执行,下浮金额根据项目金额双方协商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1.服务单位接到指令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,服务范围内所发生的项目须安排专人到现场勘察并做好记录,现场勘察产生的一切交通费不再计取。

2.工程审计服务一般在接任务后20日内出具成果,并将纸质版交至指定地点,未及时完成工作,服务费扣减10%。

3.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,如遇项目发生在非工作日或非正常上班时间段,须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到达项目地。

4.出具的成果须严谨,精确。若经复核或审计时发现存在误差超过3%,服务费扣罚20%,误差超过10%,医院有权提前终止合同;若造成经济损失由审计单位承担。

5.相关负责部门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打分,考核分在80分以下,医院有权提前终止合同。

六、资料要求及注意事项

1.报名资料:营业执照(须工程造价咨询业务)、资质证明、法人授权书等相关证件、联系方式。

2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(如涉及)。

七、报名文件的递交

1.报名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:2024年01月31日17时30分;

2.报名文件递交地点: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眉山市中医医院住院北楼11楼A区1105采购管理办公室;

3.报名文件必须在报名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,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恕不接收,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资料。

八、联系方式  

采 购 人:眉山市中医医院

地址: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联系人:潘老师

联系电话:028-3828003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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